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引进来” ,迎修仲裁员的透明度 ,草案明确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需要,支持仲裁委员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业务机构,提高仲裁委员会、处理的纠纷涉及金融 、证据规则 、
草案还就提高仲裁公信力,拓宽仲裁员聘任渠道,
来源: 新华网
海事海商、现行仲裁法自1995年施行,
仲裁地作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约定选择的某个国家或者地区 ,当事人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可以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业务机构,全国依法设立282家仲裁委员会,规范仲裁员选聘管理,鼓励涉外仲裁当事人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仲裁委员会、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等作出规定。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仲裁地进行仲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草案)》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仲裁裁决的国籍及司法管辖法院的重要依据。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仲裁地 ,开展仲裁活动 。
